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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yout: post title: "我第一次听Kurt的歌的时候" date: "2015-08-18 09:32:33" categories: 隨筆 excerpt: "我第一次听Kurt的歌的时候,他已经死了。那是我第一次抱着收音机听一首歌完全听不懂的英文歌歌,听完了,啥也没听懂,但是音乐烙在了脑子里。那时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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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t

我第一次听Kurt的歌的时候,他已经死了。那是我第一次抱着收音机听一首歌完全听不懂的英文歌歌,听完了,啥也没听懂,但是音乐烙在了脑子里。那时我上初中,刚学过半年英语,从来没听过英语歌。

再次听见那首歌,已经高三了。我不懂什么是摇滚乐,不懂什么是Grunge,但是,我听出来了我听过的歌。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我成了他的粉丝。

大学,我是听他的歌度过的。涅槃的音乐是我的救赎。我知道他死得早,但我不知道有多早,直到我看了《灿烂涅槃》(也因为这本书,我认识了我现在的妻子),直到我知道了摇滚界大腕儿云集的“27岁聚乐部”。

我以为我也会死很早。

我会死很早,不是因为我也期望自己Forever Young,而是医生的诊断。医生下这个诊断的时候,我还是新生儿。

我生下来就有病,身上许多红包,很早就去市里最好的儿童医院报到。具体什么病,医生也不太清楚,只是留我住院。我在住院的时候,一天我妈发现我的右手手腕上缠着纱布,问了医生,才知道,它们在我手腕上取了一块肉,几个红包,去做化验。我妈不干了,因为这个化验医生没有征得我妈的同意。于是,这个农村妇女下了决心:我不让你们治我的孩子了。

医生说,你的孩子的病很罕见,我们之间就见过一例,他不能吃母乳,不能吃奶粉。这个孩子恐怕活不久长。

我妈这个温和的人,倔起来,谁也拦不住。于是我回了家,吃浆糊长大。

医院每年给我家写信,让我回去复查。实际上也是看看,我是否还活着。我记得我大约五岁的时候去复查的情景,大夫们都出来见我。我活蹦乱跳,大概在他们眼中是个奇迹。

之后,我再也没去复查过。可我从来觉得自己,活不久。前半生过得很压抑。

不像这文章提到的人们,他们也有人过得压抑,但却都有才华的绽放。我没有才华,只有读书的成绩还说得过去。

我活着活着,就活到了现在。原本在手腕上的刀疤,已经长到了前臂的中部。我知道人生其实没什么意义,自己却不再压抑了。我想活着了。因为,我先是得一人,与我相爱。然后我再得一女,延续了我无意义的生命。她们却给我带来了意义。

我想活,活得好好的,为我的爱人,为我的孩子,为我的家人。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家人是怎样看待我的。他们从来不说什么。如果我不是有一个心直口快心里藏不住话的亲戚,我不会知道我的病,我的死亡诊断,以及,我的活着是多么的幸运。只是,无论我做什么决定,他们都没有反对过。

对了,医生提到的那一个同我一样的病例,死在了医院里。而我,再怎样渺小,也是一个奇迹。

我是变种人。

2015-08-17 初稿

本文是对 @GraceLand 的文章《最后,我没有成为永远年轻的人》的回复。感谢他的文章引发了我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