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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Kenneth Lee :Version: 0.1 :Date: 2023-07-29 :Status: Draft

专利思维和设计思维


最近深入整理了一下专利代理把我的专利说明书转换成专利权利声明的区别,在这里写一 个总结:

在设计上,我们做一个方案,重要的是逻辑完整,比如说,我们为内存Cache写一个专利 (为了简单,我假定这个Cache只有读Cache功能),我要描述完整的逻辑,需要这样表述:

在CPU和DDRC之间设置一个Cache装置,当CPU向总线发送地址d获得内存的内容时,这个装 置用d查找自己的内部存储,如果存储中保存了d的内容,就直接用这个内容响应CPU,否 则,转发d请求到DDRC,得到数据后记录在内部存储中,然后再用这个内容响应CPU。如果 内部存储每个位置都已经和一个地址联系了,就把一个不常用的地址删除,换上d新的数 据,然后响应CPU的请求。

这个就是一个完整的设计,至少要写到这个地步,我才能认为这个设计是Make Sense的。

但专利不是这样考虑这个问题的,专利考虑的是有没有办法写出这个东西的特征,只要能 捕获一个特征,就不需要让方案完整。

比如说,它的第一个权利要求可能是这样的:

本专利描述了一种装置(Cache),其特征在于:当CPU向总线发送地址请求d时,所述装 置从DDRC获得d的数据,保存在所述装置的内部存储中,并保存所述数据和d的关联关系, 并用所述数据反馈CPU。

这样就可以了,这就是这个专利的其中一个特征。从设计的角度,这根本不完整。作为设 计,它是不合格的。但专利问的是:如果有人做了一个相似的设计,是否会和这个特征一 致?如果那些人的设计,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比如在Cacheline为空的情况下),会和 上述描述的特征一致,那么我就可以判定他侵犯这个专利了。那么,这个专利描述就是有 效的。

至于Cache中已经有了这个数据的情况下会如何,这是另一个特征,我们可以独立保护, 比如:

基于权利要求1所描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当CPU发送地址请求d,而所述装置内部已经 有d和内部数据的管理关系,则用内部数据响应CPU的地址请求。

这是另一个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