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乔布斯的艺术追求——如果你不懂艺术(3) layout: default tags: [艺术,学习] pinned: false
艺术品的每一特点都出诸艺术家的某一决定:他可能殚思极虑,再三修改画面;他可能面对背景中的一棵树举笔不定,反复犹豫是把它留下还是涂掉;他也可能偶然着笔,给日照中的云彩抹出了意外的光辉,为这神来之笔感到得意;他还可能在某个买主的力请之下,不得不把那些形象画入画面。
在事关协调形状或者调配颜色时,艺术家永远要极端地“琐碎”,或者更恰当地说,要极端地挑剔。
艺术家会察觉到色调和质地的差异,如果他想要一种颜色,他会使用到几百种的颜色,直到调到为止。
如果他对一种颜色感到不妥,他也会这样做:
他可能为此苦恼不堪,也可能苦思冥想彻夜不眠,或者整天伫立在画前,想办法在这里那里添上一笔颜色而后又把它抹去。
或者我们对艺术家们画出的作品不以为然,但是这都是经过艺术家们不断调试得来的恰到好处,这些作品的背后隐藏着无数的努力。
说到这里,我就必须举一个例子:乔布斯。
乔布斯对苹果产品的挑剔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疯狂地步。事实证明,虽然乔布斯想的做的在普通人看来都太过分了,但是,如果你去到任何一间画廊或者一间艺术学校去看看,这种对艺术的追求对他们来讲实在是太普通了。
在乔布斯的职业生涯中,他一直十分关注——有时甚至过度关注——营销策略、产品形象乃至包装的细节。“当你打开iphone或者ipad的包装盒时,我们希望那种美妙的触觉体验可以为你在心中定下产品的基调。”
所以,他在确定Apple Ⅱ的外壳颜色时,他在超过2000种米黄色的颜色库中挑选,选了很久都没有选中,最后,他不得不自己去调出这种颜色,这种颜色就叫做「苹果米黄色」。
在花了好几个礼拜确定外壳的颜色之后,乔布斯又盯上了外壳的形状,他想将外壳的形状做得圆润一点,那么整个产品就可以看起来不那么硬,于是他又花了好几个星期讨论弧度应该多大。
最后做出来的Apple Ⅱ,外形显得坚固牢靠但又不死板生硬,已经带有一定的设计感,相比市面上那些直接就将青绿色电路板拿出来的公司,苹果就已经做得相当出色。
现在,我们看看这件产品,它甚至比我们见到的台式电脑还更有一种简洁之美。
前几天我路过一个楼盘的广告,发现现在的地产商居然用几十年前的电脑来做装饰了,的确,那个时代的电子产品是透露出一种稳重踏实的感觉,地产商绞尽脑汁在做广告,还是发现以前的东西有魅力。
这就是艺术嘛。
最后说说这件产品的销量吧,这件在1977年的苹果产品经过不断地改良,在接下来的16年中共售出了近600万台,可谓见证了前苹果时代的辉煌和衰落。
好了,前面说了那么多关于苹果的东西,最终都是为了说明一个事实:一件好的艺术品是能经得住时间考验的。没有人会告诉艺术家什么才是「合适」的状态,他需要不断地雕琢,不断地衡量才能达到这种相对完美的状态。
也可以说艺术家的创造是一种试错的行为,他们可能也不知道前面什么是对的,但是这是他们内心驱动去做的事情,他们就这样去做了,做出来的东西得到大众的认可固然是好事,做的不好也不影响他们继续去做。
有艺术就必定有装逼。总有人在学得一些关于艺术的皮毛之后,知道有些艺术作品其实不需要正常的审美眼光,于是,他们就开始自命不凡,以为自己很懂,到处去吹嘘,到处去装逼。
例如就在了解那只战五渣鸡之后,他就到处去找一些画得又丑又怪的画来标榜自己,跟大众的审美划清界限,其实这些人就是害怕别人发现自己是没有料。
我个人不反对装逼,因为装逼是一种展示自己的价值的表现,但是我反对盲目地装逼,盲目地装逼导致的结果就是容易走火入魔,走进艺术中怪圈中不能自拔。
所以,这一类盲目装逼的人,在修为高一点的人看来就是在张牙舞爪的战五渣而已,你大大谈毕加索梵高莫奈的时候,人家一句「你觉得他们的画法跟古埃及艺术风格有什么分别?」,就可以将你给灭了。
所以,在艺术界这个装逼者卧虎藏龙的地方还是要少装逼。
其实,我觉得现在在大言不惭地出来大谈艺术也是很危险的,随便一个懂得艺术的人站出来点我两下其实我就死翘翘了,但是这个不重要,如果我被打败了,我最多拜他为师好了,反正我目的也不是为了装逼,是为了学习。
(题图:An Apple a Day...by Vie Lipows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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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觉得苹果手机的拍照功能很强大,跟同类手机比起来不知道好几个档次,如果苹果做相机,不知道会将佳能、尼康和徕卡甩好几条街啊。其实呢,苹果在1994年是做过相机的,大家感受感受。